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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4-01-27 16:37   文字:【】【】【

  AG娱乐-注册网址光伏产业作为新型能源产业,在世界各国展开了竞争性发展。各国不断的推出各种刺激性政策,大力扩张本国产业,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在规模迅速扩大过程中,随着不断恶化的国际贸易环境以及可能继续恶化的欧债危机,光伏产业问题日益显现,亟需寻找有效的发展对策。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外部贸易环境变得日益恶化,外贸发展面临外需低迷、成本升高、摩擦增多等多重困难和压力,进出口增速下滑至个位数。同时,近年来西方发达国家针对亚洲的贸易纠纷案件频频发生,尤其指向中国。

  光伏产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有力的推广。中国依靠较低的人力成本、规模经济以及局部领先技术等优势使光伏产业得以迅速扩张,并最终以绝对的价格优势在世界市场中获取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欧债危机的爆发使中国光伏行业发展中潜在的问题浮出水面,进一步推动了事态的发展。

  中国光伏行业有90%的市场在对外出口,并且主要集中在欧洲发达市场如德国、意大利等,是一个对外依存度很高的新能源行业。此前欧盟主要发达国家都对本国的光伏产业进行不同程度的政策性补贴。但随着欧债危机的爆发,欧盟各国纷纷对这一补贴进行削减,部分国家甚至取消行业补贴。在德国,10千瓦以下的项目为标准,其电价补贴会从2012年1月的24.43欧分(每千瓦时)下降至2016年1月的12.75欧分,即补贴会被削减一半。由此,欧盟市场的光伏企业在竞争中将处于劣势地位,为保全本土企业,欧盟对中国企业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并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经双方多次磋商最终达成“价格承诺”协议并确定了出口配额。

  2013年8月6日到2015年年底,90多家承诺企业将按照协议要求对欧盟出口硅片、电池、组件即可获得免征反倾销税特权;而未承诺企业如果对欧盟出口上述产品仍需向欧盟缴纳高达47.6%的反倾销税。

  中欧光伏纠纷不同于以往的贸易摩擦,它是两大主要光伏市场之间的较量。双方在光伏产业发展中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在这场贸易纠纷中不会出现真正的赢家。所以这次纠纷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特点。

  在欧盟对中国发起的诸多贸易摩擦案件中,本次光伏纠纷案是目前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中欧光伏贸易战深受美国影响,但解决方式却大相径庭。2012年美国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展开了贸易大战。此外,美国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缺乏本国法律依据。美国为扫清其对华贸易救济障碍甚至专门修订法律。2012年3月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对《1930年关税法》的修改,同意将“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如中国和越南)征收反补贴税”写入新修改后的贸易法案。而中欧纠纷最终以和平方式解决。

  价格承诺是WTO认可的贸易救济措施,是出口商通过承诺提高出口价格,避免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的贸易纠纷解决方式。本次贸易摩擦达成的价格承诺,减少了反倾销对正常贸易的阻碍,是一种建设性贸易救济措施。在中欧磋商中得到应用,对利益双方来讲是共赢的结果,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由于中国企业曾受到“信用”质疑,欧盟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只在彩电和镁砖两起案件上允许中国企业采用价格承诺。而今欧盟在光伏案件上再次采用此种贸易救济措施,一方面说明中国的企业信用在国际市场上有了很大的提升,另一方面也说明欧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中国市场,双方只有在合作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诉求。

  在能源告急的经济时代,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的光伏产业已日益成为国际上继IT、微电子产业之后又一爆炸式发展的行业。自1969年世界上第一座太阳能发电站在法国建成以来,太阳能光伏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2012年全球光伏发电累积装机容量达到1.02亿千瓦,比上年增长44%。根据iSuppli预测,到2014年全球装机容量将达到40吉瓦(1吉瓦=10亿瓦特)左右,未来5年将保持30%左右的复合增长率。同时伴随着欧美国家在光伏产业中表现出的贸易保护抬头趋势,其他国家也将会获取更多在本国发展光伏产业的机会。

  一方面,中欧光伏案将会在短时间内造成国内光伏产业萎缩。过高的对外贸易依存度,使中国光伏企业缺乏贸易摩擦应变抵抗力。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欧洲光伏市场占全球总份额为55%,而中国对欧的出口份额占国内总产量的80%。当前中国国内光伏产业亟需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消化日益扩大的产能。之前在政府的支持下,光伏业一度迎来发展的黄金时代,而盲目扩张后资金短缺、产能过剩、行业良莠不齐、恶性竞争、缺乏行业整体意识等弊端也在国际经济形势低迷下凸显。

  另一方面,此次光伏案又将推动光伏产业调整,以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规则。失去价格竞争优势后,企业只有靠信誉度和产品品质抢占市场,这也将倒逼国内光伏产业加速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013年6月国务院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的配合下,以中国光伏产业联盟为基础筹备成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提高中国光伏产业应对国际竞争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中国光伏市场的单一化发展,既没有充分开发其他国际市场,也没有有效挖掘内需市场,整体市场范围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欧美国家),受目标市场波动的影响极大,缺乏应变抵抗力。2012年中国的光伏装机量达到21吉瓦,产量占到全球光伏产业的63%。中欧光伏纠纷案之前,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90%出口海外,其中欧盟市场占据中国光伏出口额的70%,最终引发了中国光伏行业的危机。

  由此开发光伏新市场已是行业发展的大势所趋。亚太地区以及一些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崛起将部分替代欧美市场退出的空间。根据NPD Solarbuzz的数据,2013年下半年中日两国光伏装机量全球占比将达到45%;2013年亚太和中东地区光伏市场需求也有望增长至13.5吉瓦,比2012年增长50%。另外,目前中国国内光伏市场其实并未大规模打开,受中欧价格承诺的影响,其国内市场也将会为光伏行业带来生机。

  中欧光伏纠纷案件将推动整个光伏产业向较高的集中度水平发展,即推动全球产业链的延伸,借鉴成功企业的发展模式,通过并购、收购上下游企业等途径有效避免行业波动带来的冲击。以德国的Solarworld AG为例,该公司是一家在全球制造和销售光伏产品的公司,把持着全世界最长的太阳能产业链,屡次对中国的光伏产业发起进攻。该公司之所以能够发起攻击并持续保持全球行业领先地位,重点就在于其完整的产业链结构。产业链向上游延伸可使得产业链进入到基础产业环节和技术研发环节,向下游拓展则进入到市场拓展环节。Solarworld AG将光伏行业的上下游产业并在一起,形成了完善的企业链,进而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共同分担经营成本与风险,形成一簇产业舰队,提高了整体竞争力。

  尽管欧盟暂时不针对中国光伏商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利好消息可以让光伏企业喘息片刻,但若不能借此契机有所改变、有所发展,很可能在危机过去后无法有所改观,甚至被市场淘汰。思路决定出路,转变观念,转危为机,有可能发挥中国光伏产业的优势,通过多方协同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光伏企业需要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最新形势变化。作为新型能源,光伏产品的广泛使用可以减少人类对不可再生能源的依赖,也有助于减少向外部环境排放过多的温室气体。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的力量共同决定,对于市场的准确判断有利于企业明确未来的主攻重点,并相应安排好市场布局。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的限制,欧美等发达国家是当前全球光伏产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也通过各项财政转移支付鼓励各方使用光伏产品。欧债危机下,对光伏发电财政补贴负担沉重,加之欧洲国家光伏发电市场供需对比发生结构性转变,大幅降低了欧美当地对光伏的需求。这种形势预期不会逆转。同时,发展中经济体对光伏发电的需求上升。光伏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要加强市场开发,加强战略管理,明确自身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方向,结合国内外形势发展,动态调整,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光伏产业尽管经历了井喷式的发展,但基本上只是形成了“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应学习日本资源型企业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经验,通过收购海外上游资源提高对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抵御能力。光伏企业把多晶硅原料的生产加工环节通过纵向一体化纳入企业业务范围内,既能够通过内部市场化把外界不利因素的影响降到最低,又可以贴近原材料地区开展就近加工降低不必要的物流费用。光伏企业的整合还可以向下游的行业领域拓展,增强对销售环节的影响力。

  光伏产品对技术研发的需求较为迫切。中国光伏企业的研发投入多属于应用型,较少涉及基础研究和原材料等核心和关键领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研究的支持。应由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一起,加强基础研究领域的投入,促进产学研的结合,为企业光伏应用效率的不断提升、满足差异化的需求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面对中国当前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的现状,可以加强全球人才的利用效率,增加杰出青年评选中对光电专业人才的倾斜,利用欧美光伏企业纷纷破产的机会,以在当地设立研发中心或直接引进人才的方式,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为中国光伏产业的赶超提供重要支持。

  中国光伏企业在欧美国家占据了重要的市场份额。在中欧配额约束下,中国光伏企业难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也难以通过规模扩大形成价格优势,需要认真思考如何破解市场份额和价格约束两道紧箍咒。毋庸讳言,中国光伏产品的市场份额巨大,但简单的组装和装配使得企业在业内难有话语权。面对未来的发展,中国企业需要寻求新的突破,力争把原有的市场优势转变为发展的优势。对于光伏这一新兴产业在技术标准上力争把握好话语权,利用企业生产加工的经验以及与消费者的互动优势,为全球光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技术商业化应用的渐次有效推进谋划发展路径。行业标准的推出,有利于全球光伏产业发展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用户配置光伏产品、并预留升级空间提供参考和指导。由占据世界相当比重的中国光伏企业制定并完善全球的光伏行业标准,也有利于降低企业对现有生产设备的改造成本,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为重要的工业国家之一,具有完备的工业体系、成熟的技术和大量工业发展所需的产业工人队伍。光伏产业属于全球领先的产业领域,在面临欧盟和美国的政府干预后,必然需要重新定位。以光伏产业为龙头,带动中国其他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有利于形成伞型阵列发展模式,形成相互配合、互相促进的发展局面。除了欧洲市场外,电网等基础电力传输设施落后、光照强度大的非洲地区对光伏产品的需求更强。在缺少足够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往往不被企业所重视。一些面向手持电子设备消费者的光伏产品的市场空间也相当广泛,满足其充电性能的光伏产品需要在标准上适应各国要求,中国的光伏企业完全有可能挖掘这些细分的消费市场。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将新能源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要积极推进开发潜力大的新型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化[1]。“十二五”期间,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规模已位居全球第二,光伏产业技术的进步不仅降低了光伏产品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光伏产品的质量和光电转换效率,有关光伏产业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但是也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光伏发电成本较高,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动力不足,在光伏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和各级规划管理协调机制等方面有些无序等等[2]。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要全面推进能源生产与能源消费的革命,要推进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嘉兴已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嘉兴光伏园区)为浙江省级高新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显成效,被业界称之为“秀洲模式”,其做法值得借鉴。

  2007年,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把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转型升级的主导产业和构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特色区的主要抓手。2011年,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光伏产业涉及光伏发电三种技术的本地多个企业在细分行业中已具有领先地位,分别是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发电、薄膜太阳能电池发电以及聚光太阳能电池发电。例如,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太阳能超白压延玻璃生产能力位居国内第一;上澎太阳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的“智能硅”薄膜电池产品解决了光伏电池生产的经济性、规模性以及环境方面的瓶颈问题;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的第三代光伏技术成为业界领头羊之一。为此,嘉兴市秀洲区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2012年底,嘉兴光伏园区已集聚了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嘉兴)环保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上澎太阳能科技(嘉兴)有限公司、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等一批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因此,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创建之前已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

  虽然嘉兴光伏园区成立时间不长,但是由于起点高、路子对,已从摸索成长进入到快速发展阶段。

  1.摸索成长阶段。2012年12月,省级高新区“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嘉兴市秀洲工业园区正式挂牌成立。嘉兴光伏园区位于嘉兴中心城市的西翼的秀洲新区境内,规划面积14.2平方公里,嘉兴光伏园区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的总体要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是指光伏装备产业基地建设、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与体制创新、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的商业模式创新、适应分布式能源的区域智慧电网建设、政策集成支持体系创新),加快在产业高端化发展、商业化推广应用、关键技术攻关、配套政策环境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希望建成国家火炬计划新能源特色产业基地、部级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部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和最具投资价值的中国新能源产业城市[3]。

  嘉兴光伏园区成立初期,缺乏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有力的招商支持,2014年面对新的形势、新的起点和新的发展机遇,嘉兴光伏园区全面分析和梳理光伏产业发展基础、演进思路、产业链条,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和招商策略,积极引进目标企业,同年7月出台了《嘉兴市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4]。

  嘉兴光伏园区经过近一年半的实践,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对园区的光伏项目实施“四个统一”,即“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源管理、统一推进服务、统一运营管理”,该做法解决了“整合屋顶资源、优惠政策到位、发电利润合理分配、顺利并网、统一运营”等难题,被业界冠名为“秀洲模式”,该模式在2014年8月的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会上进行交流[5]。

  2.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8月至2015年10月,嘉兴光伏园区不仅在引进光伏投资项目、研发、生产与应用等方面取得跨越式的成效,具体(见下表),而且成功入选首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首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为了给嘉兴光伏园区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平台,2015年5月出台了《嘉兴光伏科创园建设方案》,嘉兴光伏科创园定位为光伏新能源产业提供全程配套服务,包括研发、设计、检测、培训、商务参展、财务、法律、电子商务、信息等方面,嘉兴光伏科创园也是嘉兴秀洲工业园区、嘉兴光伏园区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平台。

  嘉兴光伏园区自从挂牌成立以来,大力开展光伏产业“五位一体”的创新综合试点,以打造“中国光伏科技城”为总体战略定位,同步推进“光伏装备产业基地建设、光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与机制创新、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的商业模式创新、适应分布式能源的区域智能电网创新、政策集成支持体系创新”,逐渐成为国内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的重镇。

  袁艳平(2012)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着资源、技术、人才、产业化能力等方面的制约,加上市场、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使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存在着一定风险[6]。嘉兴光伏园区为了降低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风险,搭建了浙江秀洲慧谷科技创业中心(上海交大部级孵化器)、中电科36所智慧产业园、嘉兴光伏科创园等光伏产业发展的专业平台,平台集光伏产业科研、企业孵化、产品展示、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综合服务等五大功能为一体,为光伏产业链的形成打下坚实的基础。吴金明、钟键能、黄进良(2007)认为,产业链由“龙头”产业、“七寸”产业和“配套”产业三个环节构成,其中,“龙头”和“七寸”环节相对应龙头企业和核心企业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产业是否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完全取决于其是否掌控着产业的“七寸”和“龙头”环节[7]。光伏产业链包括上游的硅料和硅片、中游的电池片和电池组件、下游应用系统五个环节,产业链中太阳能电池是最重要的生产环节,光伏专用设备制造是与产业链相关联的产业,为了平衡发展产业链、在核心技术环节处于领先地位、提高光伏发电的应用,园区在初期规划就确定三大发展重点领域,分别是光伏专用设备和光伏发电核心部件、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及高效光伏电池与组件、新一代光伏发电技术及光伏光热集成技术。

  产业链的理论起源源于20世纪初,马歇尔(Malslla A.,1920)将企业内部的分工扩展到企业之间的分工,即企业与企业之间因生产工序前后的关联性形成链条[8]。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1958)从产业链的前向、后向联系的角度强调了产业前后关联的重要性,称其为“关联效应”[9]。史蒂文斯(Stevens,1989)从系统性思维视角认为产业链由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和消费者四大主体构成[10]。波特(MichaelE.Porter,1989)从集聚的视角指出产业链能促进产业集聚,并最终形成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11]。嘉兴光伏园区为了完善光伏产业链和形成供应、生产、分销和消费者四大主体完整光伏产业系统,更好地发挥产业集群功效,嘉兴光伏园区委托知名中介机构把整个光伏产业链22道环节的国内外知名相关企业绘制成“招商地图”,然后按图定向招商,已引进包括韩国OCI光伏产业基地、美国嘉晟智能玻璃、瑞翌金刚线等一批行业龙头项目,总投资超过100亿元,形成覆盖光伏装备生产、光伏产品生产、太阳能发电及运营维护等环节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

  从20世纪初熊彼特提出“创新”概念之后,一些学者开始对技术创新进行研究,不少学者认为外部引进和自主创新是主要模式。嘉兴光伏园区采取“外引内培”的方式,引进光伏技术科研院所、创新团队及泛光伏人才,培育省级重点研究院和省级研发中心,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育的结合增强了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内在动力。例如,园区引进中电科36所光伏装备与智能控制研究院、国网电科院分布式光伏并网技术研究院、万马光伏云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一批国内顶级的光伏技术科研院所,吸引泛光伏类国家、省“”人才及相关技术创新团队落户高新区,他们研发的多项光伏技术全国领先,有效降低了光伏发电的装机成本。

  产业产品的应用是产业发展的源动力,应用总量、应用类型、应用结构等会促进产业的繁荣、转化或衰退。为了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难题,嘉兴光伏园区形成“四个统一”的应用创新模式。统一规划布局:委托工信部赛迪研究院编制光伏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委托SEMI(国际半导体材料与设备协会)、福睿智库等开展规划战略咨询,细化发展思路,全面规划布局,确定了“双核四区多廊”(“双核”即以北科建智富城产业研发区为依托的智谷科创区和以光伏科创园为依托的总部体验区;“四区”为江南湖景区、低碳商住区、未来展望区和连片示范区;“多廊”为多条光伏路灯生态廊道)的总体布局来全面推进示范应用;统一资源管理:由光伏高新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屋顶资源。首先,管委会建立光伏高新区内可利用屋顶资源数据库;其次,与屋顶业主签订安装光伏电站协议,统一掌控屋顶资源;再次,统一屋顶租赁和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标准,实现了对屋顶资源的统筹管理[12];统一推进服务:光伏高新区对项目全程跟踪,确保服务到位;统一运营管理:光伏高新区成立专业运维公司,负责辖区内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结算、运行维护等后续服务工作。“四个统一”的管理形成了政府主导、合同管理、自建自发自用的应用示范推广模式[13]。截至2015年11月,嘉兴光伏园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已并网发电61兆瓦。

  嘉兴光伏园区在我国光伏产业处于低迷时成立,能奋力突出重围,并快速发展,现正着手打造光伏小镇,其做法值得分布式光伏产业同行学习借鉴。

  1.顺“天时”抓机遇。国际能源署(IEA)的《2012世界能源展望》报告了全球能源版图和能源结构变化的四大趋势,其中之一就是国际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变化提速,可再生能源作用日益凸显。2009年,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两部委开始联合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我国的光伏市场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产业链呈现“两头在外”格局,但是由于受金融危机与海外“双反”(指我国的光伏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影响,至2012年时产业发展进入低谷期。一边是国际上大力发展可再能源形势,一边是国内光伏产业陷入困境,因此,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是保证我国光伏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政府将光伏产业的危机转换成机遇,把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转型升级的主导产业和构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特色区的主要抓手。

  2.借“地利”得优势。嘉兴秀洲区地处长三角地区杭嘉湖平原腹心地带,与上海、杭州、苏州、湖州等城市相距均不到100公里,受“上海经济圈”“杭州湾经济圈”和“太湖经济圈”的辐射,具有发展光伏产业的区位优势。高速公路及跨海大桥在嘉兴市秀洲区形成的“三横三纵三桥”及“四空四港”,形成了海空联运运输网络,具有发展光伏产业的交通优势[14]。

  3.有“人和”做保障。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人和”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为嘉兴光伏园区的发展出台扶持政策。园区不仅整合了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的扶持政策,还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例如,税收政策:享受省级所得税收全额返还的优惠;电价补贴政策:除享受国家规定光伏发电补贴以外,在上网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再补贴0.3元;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设立1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光伏装备制造业、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为载体的创新能力建设及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与高端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奖励资金政策:对于引进的光伏产业企业、研究院、研发中心再给予500~3 000万元人民币的产业奖励支持;项目优先政策:在2015年前,园区内的光伏分布式电站优先让入驻园区企业承建;人才激励政策:入住企业的领军人才可申报“”,被认定后将获得最高500万元的奖励资金,入住企业申报市、区“精英引领计划”,其中市级专项资金分别为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区及专项资金为50万元[15]。

  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著名分工理论阐述了产业链作用,产业链上各环节的分工协作反而会提高生产效率。聂玉强(2013)认为,围绕产业链招商有助于降低投资经营成本、加快企业创新、提高企业知名度、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土地利用集约化和节约资源[16]。嘉兴光伏园区利用嘉兴已有的光伏产业基础优势,并通过招商引企和探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应用示范,实现产业横向和纵向的集聚效应,横向实现众多光伏企业集聚,纵向实现从光伏产业上游配套材料、中游光伏电池及组件制造到下游光伏应用等企业集聚,形成了相对完整产业链。三年来,吸引美国、韩国及国内光伏行业知名企业的项目落户,提高了产业档次、产品技术含量,增加了产品附加值,降低了产品成本,发挥了产业产品的集聚效应。

  光伏产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为了培育光伏产业竞争力,嘉兴光伏园区采取“筑巢引凤”(通过培育企业研究院和引进国内研究机构集聚光伏产业相关人才)和“引凤筑巢”( 通过上门拜访、邀请、聘用、建立实习合作等方式吸引重点院校、专家等来光伏高新区设立科研机构)的方式引进泛光伏人才,不仅在技术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行业创新方面起到引领作用,而且为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平台,发挥科技创新的集聚效应。通过人才引进有效推进了光伏科创园、新能源建筑集成(光伏)研究中心、分布式光伏检测(认证)中心、分布式光伏碳交易资产金融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运维管理中心的建设[17]。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思认为,政府的经济政策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主导产业的发展影响力甚至大于科技创新的影响力。政府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规划、重点发展、扶持、引导和管理等等。嘉兴光伏园区的发展得到省、市、区、园区四级政府的重视,各级政府的经济政策不仅吸引外来投资者的光伏产业项目,还有力地推进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园区的应用示范作用,嘉兴光伏园区在政府的引导和统一管理下不断放大产业投资和应用的集聚效应。目前,嘉兴光伏园区的新能源企业发展势头良好,产值和收入同比呈增长趋势。同时,嘉兴光伏园区正在不断拓展光伏产业发展与应用的空间,打造成一个“宜业、宜居、宜游,惠产、惠民、惠生”的特色光伏小镇[17]。

  嘉兴光伏园区建设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工信部领导和业内知名企业、专家多次实地调研,对光伏产业“五位一体”综合创新模式和“四个统一”的应用创新模式充分肯定。嘉兴光伏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发展的初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引导及扶持措施,采取的是政府主导型发展路径。因此,嘉兴光伏产业发展路径要逐渐有所转变,要由政府主导型发展路径逐渐过渡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资源有效配置模式。

  [1]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EB/OL].国务院门户网站,2012-07-20.

  [5] 丁珩,邵坚,沈鑫.光伏发电“秀洲模式”引发“蝴蝶效应”[N].嘉兴日报,2014-08-31.

  [6] 袁艳平.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构建整合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2.

  [7] 吴金明,钟键能,黄进良.“龙头企业”“产业七寸”与产业链培育[J].中国工业经济,2007,(1):53-60.

  [9] [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2] 叶嘉妍.“四个统一”助推秀洲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N].嘉兴日报,2014-08-01.

  [13] 李回雄,李茸.以发电应用带动产业发展――秀洲光伏产业奋力突出重围[N].浙江日报,2014-08-07.

  [15] 秀洲光伏.政策集成[EB/OL].浙江在线] 聂玉强.招商引资中产业链理论分析[J].民营科技,2013,(10):247.

  “十一五”以来,我国光伏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随着国家光伏上网电价的落实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继颁布实施,我国光伏产业规模逐步增大,光伏产业发展达到顶峰。2012年至今,中国光伏企业面临严峻挑战。受欧债危机、政府削减补贴、海外市场萎缩等因素的影响,整个光伏产业持续陷入低迷。美国“双反”初裁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中国光伏行业产生巨大负面冲击。继美国启动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后,以SolarWorld为首的欧洲光伏产业联盟向欧盟委员会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诉讼。从6月6日起,欧盟开始向我国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尽管初裁结果好于预期,但仍将对我国光伏产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锦州现有光伏企业34家,光伏产业链已经延伸由单一的单晶硅发展到多晶硅、切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应用、配套产品、光伏电站建设等全产业链。光伏产品的生产能力为:除硼多晶硅材料4000吨、多晶硅材料200吨、多晶铸锭20兆瓦、单晶硅1吉瓦、硅片600兆瓦、太阳能电池300兆瓦、组件250兆瓦,产值由2009年的48亿元增至2012年底的145亿元。

  锦州光伏产业与长三角一带光伏产业相比,起步较晚,产量、产值都远远落后于南方其他地区光伏产业。尽管产业链已延伸至整个产业,但是总体规模仍以中下游产品为主,目前只有一家企业生产多晶硅的提纯,并拥有自主的技术优势。

  我国光伏产业一直处于两头在外的不平衡局面,锦州光伏产业也是如此。原材料硅材料95%都是由国外进口,光伏产品90%都是出口到国外,产品的上下游均极大依赖到国外的市场。

  2012年以来,锦州光伏企业受欧美“双反”及价格下降影响,企业经营亏损严重。受国内外光伏市场形势的影响,国内金融机构纷纷削减对光伏行业的信贷支持,造成锦州市已开工建设的企业融资难度加大,极大影响项目竣工投产和正常运营。另外,国际光伏市场低迷,国内光伏企业亏损严重,部分光伏企业处于破产和倒闭的边缘,致使光伏企业扩产和投资欲望锐减,光伏产业招商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

  光伏作为一种新能源,符合国家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的战略,同时光伏产业投入高,能在短期内创造高额的GDP,一些地方政府从自身政绩出发,开始大力扶植光伏产业。然而,政府对于光伏产业的过度发展提供了错误性的政策鼓励,在把光伏产业推到顶峰的时候,却没能继续引领产业在市场竞争找对方向。

  这次因“双反”而起的至上到下的反思和调整或许对我国光伏行业下一步发展起到更深远的指导作用。国家陆续出台财税、金融等一系列政策,扶持并引导光伏产业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作为地方政府,在此次危机中应转变思路,对光伏产业的救助扶持应该更具倾向性。主要投在较为薄弱的两端,对中间过剩的环节应该给予充分竞争的空间,让市场对企业优胜劣汰,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对企业应“区别对待”,对底子好、规模大、技术先进的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其渡过难关,但对技术差、决策严重失误、有企业家掏空企业现象的,救助一律“免谈”。

  2013年1月7日,国家能源局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发展水电,协调发展风电,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为挽救我国光伏产业,国家已经连续出台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拓光伏企业国内市场。

  锦州市政府在2012年已经制定了《锦州市分布式光伏电站节能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住建部决定将锦州作为城市级分布式建筑光伏电站的全国唯一试点城市。在当前我国光伏产业受海外市场冲击的背景下,大力推广分布式电站,不仅能够拉动锦州光伏产业发展,提高锦州对外形象,同时,城市级分布式建筑光伏电站也将成为锦州绿色生态建设的亮点。

  通过此次美国和欧盟的“双反”调查,锦州光伏企业必须意识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是应对此次“双反”的根本举措。锦州光伏产业应立足于原始创新、

  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自主创新作为光伏产业发展的战略基点。目前,锦州光伏服务平台已经基本搭建,由研发、检测、光伏研究院、创业辅导四部分组成。研发平台由锦州市部分高校和光伏企业联合组建,检测平台是我国北方唯一的部级光伏产品监督检验中心,企业应通过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科技人员,增加自身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一方面,加快研发进度,尽快实现从全产业链的角度对欧美的全面超越,另一方面,也要大胆采用国内的工艺和设备。这样的话,即便欧债危机持续发酵,即便美国坚持双反,锦州光伏产业依然能够摆脱对欧美市场与技术的依赖,摆脱其贸易壁垒。

  除了在多晶硅、铸锭、切片、电池片、组件等主要环节进行自主创新外,锦州光伏企业还应将传统产业的制造优势,转移到光伏产业的制造系统中来。利用锦州老工业基地雄厚的工业基础,发挥机械电子业的传统优势,提高各个环节的工艺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水平,进一步降低成本。

  在当前产业低迷形势下,锦州光伏企业应立足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产业集聚的步伐,依托现有生产能力和技术优势,加强关键技术的再创新;充分利用产能优势,加快发展薄膜电池、非晶硅薄膜电池等生产项目,更进一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随着欧美对我国光伏产品展开双反调查,贸易保护主义使海外市场布满荆棘,市场萎缩。因此,开启国内光伏市场成为国内光伏企业最强烈的呼声。2011年我国实施全国统一的光伏上网标杆电价政策就标志着国内光伏市场正式启动。2012年国家能源局了《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规划》,确定我国十二五期间太阳能光伏装机最低达到21GW的目标。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为10GW,重点地区在中东部地区城镇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大型公共设施等建筑屋顶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并网光伏发电系统。《规划》的出台,是国家从战略层面通过扩大国内太阳能发电市场来消耗光伏企业由于出口受阻带来的过剩产能,这必将有利于缓解光伏企业当前所面临的困境。可以说,《规划》打开了国内光伏市场的想象空间,锦州光伏企业应把目光投向国内市场,利用目前国家出台的鼓励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利好政策,开拓国内市场。

  此外,锦州光伏企业应转变市场营销策略,加大了开拓国外其他新兴市场的力度,扩大在新兴市场中的份额,包括日本和韩国等快速增长的市场,以及南美、非洲和东南亚地区等潜在的市场。

  光伏产业经历2012年的遭遇,加速了光伏产业的洗牌。中国光伏产业面临的既是危机,也是机遇,借此机会使产业回归理性,并且借机开拓国内市场,打破产业“两头在外”的束缚,更有利于日后的发展。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锦州光伏产业应立足以上两个方面,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在保持现有光伏企业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坚定信心,转变思路,促进锦州光伏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1]张海.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状况分析[J].中国科技投资(INDUSTRY).

  [3]崔容强,汪建强,孟凡英,等.太阳光伏发电之未来[J].可再生能源,2008,(3):96-101.

  工信部于2012年2月24日印发《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从经济目标、技术目标、创新目标和发电成本目标四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方向,作为光伏行业十二五最重要的规划文件的,使得近日来一直处于寒冬的光伏行业,终于迎来期盼的政策“温暖”。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光伏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等产品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确定的装机容量要求,同时积极满足国际市场发展需要。支持骨干企业做优做强,到2015年形成:多晶硅领先企业达到5万吨级,骨干企业达到万吨级水平;太阳能电池领先企业达到5GW级,骨干企业达到GW级水平。规划还调整了光伏发电成本目标,称:到2015年,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到7000元/千瓦,光伏系统成本下降到1.3万元/千瓦,发电成本下降到0.8元/千瓦时,光伏发电具有一定经济竞争力;到2020年,光伏组件成本下降到5000元/千瓦,光伏系统成本下降到1万元/千瓦,发电成本下降到0.6元/千瓦时,在主要电力市场实现有效竞争。规划还提到了“十二五”期间对光伏产业的政策支持:提升光伏能源地位,加强产业战略部署;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光伏产业发展;着力实施统筹规划,推进产业合理布局;积极培育多样化市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检测认证、监测制度建设;加强行业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作为河南省首批申办光伏工程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的高等院校,我们的人才培养理念和人才培养方案应跟上国际形势和国内产业战略的变化,针对光伏工程专业在校学生正在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教学实践的环节中发现的问题,做出及时调整,以满足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1.本科光伏人才培养的定位。从十二五规划看,我国的光伏产业要走自主发展道路,一改过去大量生产太阳能电池及原材料,企业依赖出口销售的单一生产局面,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等产品适应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确定的装机容量要求,同时积极满足国际市场发展需要,更重要的是要大幅度调整光伏发电成本,提升光伏能源地位,将逐步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推动市场应用和产业发展。行业的蓬勃发展,以经济为基础的同时必须有充足的人才作为支柱。就目前光伏行业人才现状来看,出现两个极端:一是高端人才,包括海归在内的太阳能相关专业的硕士博士生,他们是企业研发部门和科研单位向外挖取的对象;而另一方面是极少数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或经过短期职业培训的技术工人,他们主要在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劳动和管理工作。光伏行业目前的这种人才结构,不能满足行业长足发展要求。而目前作为一个新兴本科层次的光伏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模式在国内同等层次的高校中,尚无可以参照执行的标准。根据这种现状,我们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在“本科层次,应用研究型”,所谓的“应用研究型”人才,是既可以在企业从事生产和管理工作,在生产一线作为技术员工程师使用,也能参与企业的产品研发,补充到行业科研人员队伍中,以弥补光伏行业人才的缺口。

  2.本科光伏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应用研究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我们在课程设置上合理配置,设计好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比例,本着“重基础、宽口径”的思路进行课程设置,同时满足高校本科必须的实验环节要求。为着重基础,光伏工程专业外语、计算机应用四年不间断,同时电磁学、电动力学、电工学、电路、模拟电子和数字电子技术、光学、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工程企图等都要保证足够的学时数;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覆盖面要适中,既包括应用光伏学、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技术与工艺、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还应该有太阳能电池材料等方面的课程;在选修课程与科技创新活动教学计划中要列举更多的与太阳能相关联的可选课目,如洁净能源与不可再生能源,能源材料、应用软件,科技创新等。在各个课程计划中应保证足够的实验学时,确保理论与实践合理配置。

  3.“应用研究型”人才是光伏行业当前的市场需求。光伏工程“应用研究型”本科人才培养以“重基础、宽口径”为思路,既符合我国光伏行业的现状,也符合当前大学生就业市场的需要。尽管在国际国内太阳能光伏产业都持续迅猛发展,我国按十二五规划既定方针,即便是五年内光伏发电系统成本下降到1.3万元/千瓦,发电成本下降到0.8元/千瓦时,与传统水力发电或火力发电成本不足0.2元/千瓦时相比,发电成本还是很高。另一方面,要上马光伏发电系享受国家财政补贴需经过严格审批制度,企业完全靠自行投资光伏发电系统回收资金周期太长,再者太阳能发电单位面积上功率小,国家电网大规模上项目受到场地的限制,所以目前和相当一段时间里,光伏发电要走用电企业自发电、供电之路,要经历一段“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发展的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对人才的需求更是“技能+应用+研究”的多面手。我们输送的人才要对发电系统的运行、维护、故障处理等有全面的掌控能力。然而光伏发电的大规模形成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毕业生要面对就业的双向选择,不能否认会有一部分毕业生从事光伏相关甚至相近(如LED等)行业的工作。为了扩大毕业生的就业局面,我们本着“重基础、宽口径”的指导思想,把“应用研究型”作为光伏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当下行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

  4.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课程设置为学生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创造了必要条件,实践性环节和校外课堂也是学生汲取知识的不可缺要的途径。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是非常必要的。这些年来,各个高校很重视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或者教师科研课题分出一部分作为子课题让学生来做,这是对学生科研能力、团队精神、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很好方式。我们在光伏工程人才培养方案中,很重视对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在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大支持,每年都有学生创新项目和大学生基金项目申报和审批,并有一定的资金支持,还给予必要的学籍学分。事实证明,学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主动性是非常高的。在这项工作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意思,提高了他们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能力,也加强了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育人”,人才的培养与教育是系统工程,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需要历经实践来检验,要在执行中不断修改和完善。光伏工程这个最新兴的行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中。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如果没有公共电网支撑,分布式系统就无法保证用户的用电可靠性和用电质量。

  一是输出功率相对较小。传统的集中式电站动辄几十万千瓦,甚至几百万千瓦,规模化的应用提高了其经济性。光伏发电的模块化设计,决定了其规模可大可小,可根据场地的要求调整光伏系统的容量。一般而言,一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在数千千瓦以内。与集中式电站不同,光伏电站的大小对发电效率的影响很小,因此对其经济性的影响也很小,小型光伏系统的投资收益率并不会比大型的低。

  二是污染小,环保效益突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发电过程中,没有噪声,也不会对空气和水产生污染。但是,需要重视分布式光伏与周边城市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利用清洁能源的时候,考虑民众对城市环境美感的关切。

  三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局地的用电紧张状况。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白天出力最高,正好在这个时段人们对电力的需求最大。但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能量密度相对较低,每平方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功率仅约100瓦,再加上适合安装光伏组件的建筑屋顶面积的限制,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用电紧张问题。

  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矛盾由来已久。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自2007年以来,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2011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是当年新增安装容量的10倍,90%的光伏组件需要销往国外。

  我国光伏产业严重依赖国外市场的风险在欧美“双反”时暴露无遗。为挽救我国光伏产业,国家连续出台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管理办法,为促进分布式发电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布式光伏发电近3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我国从2009年开始实施特许权招标,推动地面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同年,开始了“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示范项目,给予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补贴,并按照投资规模的大小,确定补贴额度。截至2011年年底,国家已公布的光电建筑示范项目规模约为30万千瓦;“金太阳”工程已公布的规模约为11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爆发式增长,但与之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的标准、规范不健全,导致问题集中显现。

  国家公布的相关规划提出,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要达到1000万千瓦。同时,明确提出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

  不论是集中式发电还是分布式发电,都需要供电稳定、可靠。分布式光伏发电利用太阳能,是人们利用清洁能源的重要手段。但是,日夜更替,天气无常,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出力不具备规律性,在接入公共电网后,需要公共电网作为备用。分布式电源接入后对电网的影响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对电网规划产生影响。负荷预测是电网规划设计的基础,能否准确地预测负荷是电网规划的前提条件。分布式光伏的并网,加大了其所在区域的负荷预测难度,改变了既有的负荷增长模式。大量的分布式电源的接入,使配电网的改造和管理变得更为复杂。

  二是不同的并网方式影响各不相同。离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对电网没有影响;并网但不向电网输送功率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会造成电压波动;并网并且向电网输送功率的并网方式,会造成电压波动并且影响继电保护的配置。

  三是对电能质量产生影响。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重要影响是造成馈线上的电压分布改变,其影响的大小与接入容量、接入位置密切相关。光伏发电一般通过逆变器接入电网,这类电力电子器件的频繁开通和关断,容易产生谐波污染。

  四是对继电保护的影响。我国的配电网大多为单电源放射状结构,多采用速断、限时速断保护形式,不具备方向性。这种保护方式在现有的辐射型配电网上,能够有效地保护全部线路。但是,在配电网中接入分布式电源后,其注入功率会使继电保护范围缩小,不能可靠地保护整体线路,甚至在其他并联分支故障时,引起安装分布式光伏的继电保护误动作。

  采取经济杠杆保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持续稳定增长。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光伏发电的补贴办法,对于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等各类光伏发电的应用模式,其规模不同,补贴力度不同。

  该国2012年最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从17.94欧分每千瓦时到24.43欧分每千瓦时。该国还规定,未来12个月内如果安装容量超过350万千瓦,上网电价下降3%;如果超过750万千瓦,上网电价下降15%。我国目前急于挽救国内的光伏企业,准备迅速启动光伏市场,但也应考虑未来如何采取合理的策略保证其稳步发展。

  制定合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方式,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西班牙要求某一区域安装的分布式电源的容量为该区域的峰值负荷的50%以下,尽量避免分布式电源反送电。德国要求100千瓦以上的分布式电源必须安装远程通信和控制装置,以便调度实时了解其出力,并且可以进行调度。

  目前,西班牙的电网调度尚不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大规模光伏发电的能力,原因是输电运营商仅要求1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安装遥测装置,而西班牙还没有如此大规模的光伏项目。随着兆瓦级项目的增多,这些项目缺乏遥测设备将对电网运行产生显著影响。

  分布式电源的大规模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升级电网。目前,德国已经开始采取一些间接措施来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要求,如升级改造接入点的上级变压器,重新配置馈线的电压条件和控制设备等。德国的研究机构认为,要满足德国的光伏发展目标,需要额外新建19.5万至38万千米高压和中压配网线亿欧元。

  2011年10月19日,德国Solar World美国分公司Industries America Inc.牵头联合其它6家不太著名的美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诉,认为中国输美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存在倾销及享受政府的非法补贴,要求对来自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并采取贸易限制措施。此次“双反”调查涉及的中国光伏企业包括大小组件生产企业75家,几乎涉及了我国光伏产品所有的主要产能。

  2011年10月19日和11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及美国商务部分别对外正式公告,宣布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板)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由中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裁定进口是否造成美国国内产业损害,美国商务部负责裁定进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情形。这是美国首次对新能源领域进行“双反”调查立案。

  2011年12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步认定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美国商务部于2012年3月19日宣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决定向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2.90%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的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和电池片制造商存在倾销。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决定,尚德电力将被征收31.22%的惩罚性关税,天合光能将被征收31.14%的惩罚性关税,其他企业则在31.18%-249.96%之间不等。此次惩罚性关税将会叠加在之前因为接受中国政府不公平补贴而实施的4.73%的额外关税之上。

  2012年11月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根据美国商务部10月份裁定的幅度进行征税。同时,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另一个裁决,针对此类产品的“双反”关税令不适用追溯原则,因此反补贴关税从2012年3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关税从2012年5月17日起征收。

  2012年9月6日,继美国对我光伏产业实施“双反”之后,欧盟委员会通知正式宣布,将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包括晶体硅组件、电池、硅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6日,Solar World挑头的欧洲行业协会EU ProSun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和其主要部件受益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告,对从中国光伏企业进口的硅片、电池、组件启动反补贴调查。

  从涉案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的进口额来看,欧盟对我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涉及欧盟从我国进口的价值210亿欧元的商品,是迄今为止欧盟对中国发起的最大规模的贸易诉讼。

  欧美对我国太阳能电池及组件进行的“双反”调查,对我国光伏产业影响重大,使光伏产品的成本优势丧失,出口萎缩,出口竞争力下降,企业利润下滑。2012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快速下滑,光伏企业出现普遍性亏损,企业倒闭不可避免,尤其是中小企业。据报道,我国有超过350家光伏企业破产、停产,即使是规模较大的光伏企业也在劫难逃。在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之后,我国在美上市的几家太阳能光伏企业,如大全新能源、尚德电力、晶澳太阳能等公司的股价一路下滑,甚至跌至1美元以下,都收到美国证交所退市的警告,面临退市的危险。

  总体而言,欧美相继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双反”调查,既有我国对外贸易长期稳定增长的原因,也有光伏产业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同时还有欧美国家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保持长期稳定的发展,对外贸易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进出口贸易额由1978年的206.4亿美元增长到2012年的38667.6亿美元,增长了186倍,年均增长17.96%,其中出口额由97.5亿美元增长到20489.3亿美元,增长了209倍,年均增长18.03%;进口额由108.9亿美元增长到18178.3亿美元,增长了166倍,年均增长18.27%。我国对外贸易差额除1993年为逆差外,自1990年开始一直保持贸易顺差,2008年以前顺差额一直增加,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及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2009年贸易顺差开始收缩,2012年贸易顺差为2311.1亿美元。在我国对外贸易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也不断上升:1978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29位,出口第30位,进口第27位,我国从2009年开始,进出口总额居世界第2位,出口居第1位,进口居第2位。我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发展,引起了欧美国家的恐慌,鼓吹“中国”,抨击中国政府操纵人民币汇率,要求人民币升值,不断挑起贸易争端,引起贸易摩擦,美中贸易矛盾主要是基于长期存在的美中贸易逆差,欧美国家最常用的贸易保护手段主要是反倾销,现在反补贴措施的使用也在不断加强。

  近几年,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欧美国家贸易保护手段和贸易保护趋势不断加强,贸易保护的手段由单一措施改变为多种措施的同时并用,对同一产品采取反倾销与反补贴合并调查就是具体的表现之一。同时,贸易保护的领域也在不断扩大,由对金属制品、化工和塑料产品、电子产品等,转向对光伏产品这种绿色能源进行“双反”调查。中国一直是欧美反倾销的主要国家,而欧美国家通常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措施,但自2007年开始,美国一方面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一方面开始对中国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倾销是企业行为,而补贴是政府行为。无论是企业的倾销行为,还是接受政府的补贴,造成的结果是一致的,都会在出口时表现为较低的出口价格,有可能会对进口国的相同产业造成实质损害。而对同一产品同时提起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对进口国而言,可能会单独裁定存在倾销或补贴,也可能是倾销与补贴同时存在,从而实施反倾销措施或/和反补贴措施的成功性会更大些,对进口产品的控制与打击效果也更显著。

  近年来,世界经济低迷。受全球金融危机及欧洲债务危机的接连影响,以及从2010年开始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光伏应用大国政府纷纷削减对光伏产业的补贴幅度,欧美光伏市场需求不断下降,而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光伏产品生产基地,产能却在不断增长,导致产能过剩,供需矛盾突出,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跌,库存增加。国内外的很多光伏企业出现了巨额亏损,纷纷破产、倒闭。在市场不景气和竞争激烈双重压力下,2011年美国三大光伏企业—太阳能创业公司Solyndra、太阳能电池制造商EvergreenSolar和SpectraWatt倒闭,他们在提交破产申请时声称其经营困境是由中国光伏企业的低价竞争所导致的,而中国企业之所以能以低廉的价格在美国市场上进行销售,是因为接受了政府的非法补贴,如税赋减免、优惠贷款、土地使用权等。2011年柏林光伏电池生产商Solon、德国电站制造商Solar Millennium也宣布倒闭。多家大型光伏企业的破产是引起欧美“双反”调查的最直接的原因。

  我国生产的光伏产品90%以上供出口,对国外市场的依赖非常严重,如果国际市场发生变化,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将产生重要的影响。自2006年以来,我国光伏产品出口连续六年快速增长。2011年出口358亿美元,同比增长17.38%,其中出口到欧洲市场203.9亿美元,占当年光伏产品出口的56.94%,主要集中在德国、意大利、荷兰等欧洲国家;出口北美洲市场59.2亿美元,占当年光伏产品出口的16.54%。出口到欧美国家的光伏产品占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的70%以上。

  我国出口的太阳光伏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以太阳能电池和电池组为主。2011年太阳能电池和电池组出口额226.7亿美元,占光伏产品出口的63.29%,主要是多晶硅和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电池组,但生产的设备和多晶硅,主要依靠从欧美国家的进口。因此,我国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基本是以进料加工为主,利润低。这种设备、原料及市场“三头”在外的状况,给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风险。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尽管也在不断调整补贴政策,尽量遵从世贸组织的补贴规则,但我国的补贴制度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如补贴项目繁多、补贴额度过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政补贴领域中的职权划分不明确等,这不仅给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也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还给欧美等发达国家对我国产品提起反补贴调查提供了可乘之机。美国光伏企业就对我国光伏产品提出了多项补贴指控,包括出口品牌奖励、低于充分报酬提供原材料、优惠贷款和税收优惠等。作为新能源产业,光伏产业的发展与各国实施各种补贴政策分不开。同样,我国也对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各种补贴,如太阳能屋顶计划、金太阳示范工程、太阳能上网电价补贴政策,还包括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除中央政府外,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各种不同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光伏产业的补贴制度在补贴的方式、领域及补贴的力度方面依然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由于光伏产业属于绿色能源产业,具有节能环保的概念,符合经济转型的要求,因此,各地方政府为了获得良好的政绩,提高地方GDP,都给予了各种不同的优惠待遇及财政补贴措施,极力发展光伏产业,导致光伏产业的过度投资,造成产能过剩,也招致了国外的反补贴指控。

  各国之间的贸易争端、贸易摩擦有时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原因所引起的,还会因为政治原因而引发。美国政府希望通过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曾经被寄予厚望的新能源公司—Solyndra太阳能公司于2009年得到美国政府批准的近5.35亿美元的联邦贷款担保,但仅仅维持了两年,该公司就于2011年9月申请破产,使得美国新能源发展计划失败,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及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由此,美国国会对华产品征收反补贴的呼声不断提高。而2012年是美国总统换届选举年,竞选者通常都会表明立场,许诺会利用各种政策的实施,保护国内产业,降低失业水平,在对华政策的态度方面也趋于强硬。在总统大选的背景下,为赢得更多选民的支持,美国针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就是必须的结果。

  面对国外对我国产品不公平的“双反”调查,我们必须正确认识,理性对待,采取措施,积极应诉,并认真思考企业自身的不足,调整企业经营方式,注重自身的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从以往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件的裁决结果看,应诉与不应诉最后的结果会有天壤之别,积极应诉的企业往往能够获得较低的税率,而不应诉的企业适用的税率往往较高。在美国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双反”调查后,如果企业不积极应诉,根据美国申诉企业的请求,可能会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100%的关税,这样,我们会完全失去美国市场。事实上,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国内光伏主要生产企业在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联合对外发表声明,澄清事实,积极对外进行应诉,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反倾销方面,强制应诉企业无锡尚德公司的税率为31.73%,常州天合公司的税率为18.32%,59家获得反倾销分别裁决的企业税率为25.96%,其他企业的税率统一为249.96%;在反补贴方面,无锡尚德公司的税率为14.78%,常州天合公司的税率为15.97%,其他企业的税率统一为15.24%。在应诉过程中企业应掌握应诉技巧,准备好应诉材料,同时,还应该与国外上游企业积极沟通,得到支持。欧盟是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面对欧盟的“双反”调查,国内主要光伏生产企业应该继续团结合作,在总结对美国应诉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欧盟的市场特点,准备抗辩材料,积极应诉,争取取得较好的结果。

  我国企业对反倾销应诉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而对于反补贴应诉经验还不足。反倾销是针对企业的行为,而反补贴主要是针对政府的补贴政策,应诉需要准备的材料繁多,工作量巨大,资金支出较多。因此,为了能够取得较好的结果,调动企业积极参加应诉,我国应该建立贸易救济预警机制和联动机制,尤其是在反补贴调查方面,应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应诉机制,同时建立专项基金,给应诉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主要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光伏市场的需求。我国是光伏产品的生产大国,但却是消费小国,这种主要依赖国际市场,尤其是依赖欧美市场的格局不合理,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欧美“双反”的背景下,光伏企业应该重新调整市场格局,形成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并重,重点开拓国内市场的新格局。

  其一,加大国内市场的开发。光伏生产企业应该把销售重点由国外市场转移到国内市场,增加国内市场的销售。我国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但国内太阳能的应用市场狭小,光伏产品90%以上供出口,且国内光伏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是光伏发电市场,大都集中在西部及边远地区顾无电或少电的地区,而用电量大的东部地区光伏发电市场很小,应加大对光伏发电的投资与建设,应加大宣传,让消费者充分认识、了解光伏产品,培育东部地区光伏发电市场,以缓解用电紧张的局面;要运用营销策略,扩大国内光伏产品的应用领域与范围。拓展国内光伏应用市场,不仅有利于光伏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有利于节约资源,改变我国能源消费结构,有利于实现节能减排、实现低碳经济的目标。

  其二,减少对欧美市场的出口。欧美市场是我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产品已经有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及知名度。但在“双反”调查后,光伏企业应减少对欧美的出口规模,保持适度的比例。

  其三,积极拓展新兴市场。目前,我国光伏产品对东南亚、拉美、非洲及大洋洲市场的出口比例较低,而这些地区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光伏太阳能产业发展较慢,光伏市场具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光伏企业可以加大对这些地区市场的出口力度。

  光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转变思路。从竞争内容来看,应由低价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售前售后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从竞争形式来看,应由产品出口、直销模式转变为对外直接的投资及合作生产。对于欧美市场,可以采用并购方式;对于其它市场,则可以采用新建方式。如中国能源集团汉能控股分别收购了德国Q-Cells的薄膜电池板子公司Solibro及美国薄膜太阳能电池板企业MiaSole。将生产基地由国内转向其他国家,在当地进行生产与销售,或在第三国生产,然后再出口到其他市场,可以有效地规避 “双反”等贸易保护壁垒。

  技术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光伏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尽管我国光伏产品产能占世界产能的半壁江山,但是主要是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生产与加工,对技术的要求不高,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的多晶硅主要采用非闭环改良西门子法,制造技术上还属于低端技术水平,在生产过程中,不仅消耗大量的能源,还会导致污染。硅原料的高度提纯技术、高端设备的生产技术还主要掌握在日本及欧美等少数国家。因此,光伏企业应加强研发资金投入和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如硅原料的高提纯技术和高端设备的生产技术,提高光电转换率、促进薄膜电池的技术提高及光伏发电并网的技术水平等,提升光伏产业的技术水平。如天合光能在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以及对创新产品的持续投入,维持了其行业声誉及行业的领导地位。

  在光伏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成本依然是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多晶硅的生产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导致成本高,市场竞争力低。光伏发电市场存在并网难,远程光电的输送等问题,导致光伏发电成本远高于常规发电成本和市场应用程度不高。因此,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能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

  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链,但主要生产和出口的太阳能电池属于产业链的中下游,处于产业链上游的生产设备及多晶硅材料的生产能力与生产技术与国际市场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光伏应用市场装机量较低。我国光伏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不能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造成资源浪费,应以龙头企业为核心进行企业兼并与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资源优化组合利用;应调整产业结构,改变以太阳能电池及电池组为主的产业构成,由产业链的低端产品向产业链的高端产品发展:一方面向上延伸,加大对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强多晶硅的生产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向下延伸,加强对光伏应用市场的投资与建设力度,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有媒体报道,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几乎都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600个城市中,有300个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100多个建设了光伏产业基地,光伏产业重复建设严重。我们应该对光伏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提升产业竞争能力,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光伏产业的发展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在欧美国家“双反”调查及不断削减光伏补贴的背景下,我们应该认真研究WTO的反补贴协议及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清理不合理的补贴项目及易引起指控的补贴项目,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补贴项目,对地方政府的补贴应该有一定的约束范围;应加大WTO所允许的使用的补贴的使用,如对科研的补贴,对落后地区的补贴及环境保护的补贴等;应建立供给—需求模式的上网电价的补贴制度,即不仅应对生产企业进行补贴,同时应对消费者也进行补贴,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推动光伏发电市场的扩张。

  从宏观上对光伏产业的发展进行指导,成立光伏行业协会,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维持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防止低价竞争,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合理投资,防止重复建设、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等。建立部级光伏研究中心或研究所,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培养和引进光伏产业高技术人才,提升光伏产业的技术水平。

  总之,光伏产业的发展,需要企业、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面对欧美国家的“双反”调查,我国光伏企业除了要积极应诉之外,也应该借此机会进行认真地反思,总结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扶持、鼓励政策;行业协会加强协调与指导,以促进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

  [3]我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出口情况现状.世纪新能源网. .2012-04-12.

  [4]何青青.“双反”调查背景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对策探讨.企业导报.2012(15).

  [5]杨璞.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协调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交通大学,2012.

  [6]凌捷.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走向及战略选择—基于美国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的思考.改革与战略,2012(06).

  2011年美国针对原产于我国的光伏产品实行“反补贴”及“反倾销”的打压政策,随后欧盟步其后尘,在2012年对于我国的输欧光伏产业“双反”展开调查。这两次打压及调查对我国尚在发展中的光伏产业造成了较大影响,针对“双反”我国光伏产业必须结合自身的问题和特点,针对性提出相应的策略,才能使国民经济避免遭受巨大损失,达到可持续发展总目标。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业已成为企业界、学术界及政府政策讨论的热点话题。

  从效益理论分析,目前我国的光伏产业在生产环节中环境效益较低但是经济效益却比较不错,而在使用环节中环境效益比较高但是经济效益却较差,也就是光伏产业在产品寿命周期不同阶段,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出现分配不平衡的问题。

  针对光伏基站建设及光伏产品生产环节,我国光伏产业同时呈现清洁安全及环境污染风险两个特点

  一方面,光伏产品为清洁安全新型能源产品。光伏作为太阳能利用产品,自身具备资源丰富、清洁性及安全性等特点。光伏电站建设比起其他传统能源电站,具有以下特点:第一,相较风能与水利电站,对于建站的地理位置相对没有什么要求;第二,相较水电站,组建发电站需要用时与成本都比较低;第三,和风力发电做比较,发电可预测,遵循一定规律,调度起来也较为容易。除此以外,光伏电站使用安全,运行可靠,使用周期长,维护成本相对较低。基于以上特点,全球都积极备战太阳能光伏组件技术研发,希望能够进一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亦或将其完全替代。而在这里面,欧盟在最近20年光伏产业发展积累了充分的经验,光伏产业利用远远大于全球平均水平,为目前全球光伏发电量的最大地区。根据预期,至2020年,太阳能光伏会占据整个欧盟体发电总量的比例超过20%。据国际能源署有关报道,2020年全球光伏发电总量会占据发电总量的比例在2%左右,而至2040年这一比例大约会在20%至28%左右。

  其次,光伏材料的生产过程会有一定环境污染风险产生。即使光伏能源产品具备诸多优势,但是我们不可否认其较传统石化能源比,成本翻了几番,目前世界各国光伏产业利用大体上还依赖政府扶植和补贴,资金回报见效慢,通常情况下回收期要超过10年以上。同一时间,较为理想的情况下,即使利用太阳能过程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但是占据光伏产品主要环节的多晶硅类仍然具有较高的腐蚀性与剧毒性,生产全过程亦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并形成污染。基于以上原因,多晶硅制造的快速扩张与多晶硅原材料商上游产业的无序发展也难免会存在有一定的污染风险。

  光伏产业发展阶段包含政策体系建构、市场开辟,科技水平提升与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提及我国光伏产业,一组数据可能更为直观的反映其发展现状:我国光伏产业原始注册资本超3亿元,光伏产业装机容量增长率已超过70%,总占地面积约60.32平方公里。其中,2013年我国光伏装机容量超9300MW,且占全球光伏装机容量的31%,同年我国光伏产业总投资规模超16.90亿元。

  2010年5月,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成立,吸引22家国内光伏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加入。之后,我国光伏企业在联盟内,立足光伏资源生产经营的主业,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不断开创相关能源产业链,实现能源产业化目标,参与了多晶硅,硅片及电池等多项分支产业。目前,我国光伏产业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凭着以科学发展的指导理念,努力发挥资源优势,不断拓宽经营领域,酿造企业文化,树立自有品牌,在全球的光伏发展中分的一杯羹。

  目前光伏企业的营运概念多来源于国外,因此国外市场对此的重视要先于国内。总体来讲,因为光伏产业属于能源产业,该行业里,企业领导层更多重视企业成本管理与生产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血液系统重视程度不够。大多光伏企业领导层对于营运管理问题不够重视,原因大致可分为下述两点:其一,公司融资环境影响,资金层面的压力比较小,作为能源企业,它的融资渠道和来源相对广阔并具有保障;其二,光伏产业利益相关者针对于营运管理也不够重视,较为重视财务指标结果与报表分析,营运管理的能力不高。

  在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过程中,制定发展目标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规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因执行人以及相关方案制定的个人意志的影响,使发展状况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诸多企业均认为营运的目的就是帮助企业赢利,因此将发展的目标仅仅定位在企业利润最大化方面。鉴于我国现阶段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阶段,因此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成为了被广泛关注的重点问题,然而这就成为了一个误区。光伏产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受多种客观及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仅仅将目标定位于获利显然有着局限性。

  光伏企业管理需要业务流程提供坚实保障,业务流程不完善大大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风险,因此对于流程监控不力,流程制度不严格执行对光伏企业管理筹划有直接影响。光伏企业资金流程和制度不够完善大致表现于下述几点:其一,资金流程与制度制定时未联系实际。光伏企业管理流程与制度制定涉及很多部门,制定过程当中,未参与及执行部门充分讨论,致使相关制度与流程制定和企业实际营运管理存在较大距离,缺少可行性。其二,光伏企业营运管理流程与制度虽然建立也有一定时间,但是有关流程与制度后续工作并未及时跟进。尤其人员轮岗后,制度流程,工作标准交接培训工作不到位,接替人员在上岗以后难以在短时间里将工作做好,所以导致有员工离岗,其岗位无人接替;或新职员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但并不彻底,相关制度与流程更多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致使光伏企业营运与管理风险增大。

  光伏产业是战略型新兴产业,受到中央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且市场前景看好。自从零六年来,大量光伏企业海外上市取得前所未有成功,对国内业界带来巨大影响与冲击,短期里面,有大部分企业进军光伏领域。产业跃进的同一时间,为充分引领产业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一些产业规划。但是,因为产业整体停留在发展初期,规划不完善以及部分主管部门针对于规划执行力度缺失,导致产业规划针对我国光伏企业非理性投资行为未起到约束作用。企业甚至陷入狂躁状态,最近几年投资方面充斥大量产能建设,伴随产能集中爆发,我国光伏产业市场“供过于求”现象逐渐显现,导致严重“产能闲置”与“产能堆积”问题,对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而这就需要国家出台相应针对性法律法规,并加大执行力度,对这种现象加以扼制。

  光伏产业为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关键因素,因此要由专业的人才来完成,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巧是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和准确度的重要因素,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专业人才的引入工作。光伏企业应该积极同高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高校中挑选丰富专业技能的专业性人才加入到光伏产业工作当中,提高光伏产业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同时,由于光伏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工作量相对较大,工作内容较多,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快光伏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证光伏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保证光伏技术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国光伏企业还必须要加大对光伏技术人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录进行严格的审核,以保证光伏技术工作的时效性。企业也应该将光伏技术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率纳入绩效考核当中,约束相关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光伏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此外,企业也应该将光伏技术结果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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