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合乐888娱乐”首页,近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片区扶持光伏发电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临港新片区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光伏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二)新片区管委会认定的新型光伏项目(含工商业和户用光伏),包括但不限于“光伏+”交通、农业等“光伏+”试点、采用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新型技术的光伏试点项目。
扶持项目应于2022 年至2025 年建成投产(以实际全容量并网时间为准)。
专项资金主要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项目实际产生电量(光伏电站按上网电量,分布式光伏按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同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享受同一层级财政资金。
(一)采用度电奖励的奖励方式,度电奖励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分为基础奖励和超水平奖励,基础奖励奖励时间为连续5 年;当项目年等效发电小时数高于1100 小时,超出部分的电量可额外享受高于基础奖励20%的超水平奖励。
(二)单个项目可享受奖励电量折合发电小时数(包括基础奖励和超水平奖励)上限按6050 小时计算(1210 小时/年,5 年总计6050 小时)。
(三)项目容量应与备案容量、并网容量保持一致,如项目实际并网容量小于备案容量,以实际并网容量为准。
1、分布式光伏。0.1 元/千瓦时(非学校类执行优惠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5 元/千瓦时(学校用户)。
2、光伏电站。0.15 元/千瓦时。奖励项目按照项目申请时间排序管理,超出年度预算总额的项目放入下一年度支持。
(五)对于列入奖励范围的光伏电站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列入目录的当季度第一天为准;对于列入奖励目录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电量的起始时间以并网时间为准(从0 开始计量)。
(六)采用薄膜光伏、建材光伏、钙钛矿等新型光伏组件示范应用、彩钢瓦光伏一体化技术、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等光伏新型技术,以及道路隔音棚(架)光伏试点、市政设施光伏试点等“光伏+”融合发展项目,奖励标准参照各类
项目的超水平奖励标准:学校分布式光伏项目0.18 元/千瓦时、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0.12 元/千瓦时、全额上网光伏项目0.18 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