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市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加强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鼓励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
光伏建筑一体化是一种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既能充分利用闲置资源获取多方面收益,又能缓解电网供电压力并减少碳排放,对促进城乡建设低碳发展和能源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年初,《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坚持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同步推进原则,完善技术标准和扶持政策,推动建筑与光伏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使用。
阜阳市下发的《通知》要求,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鼓励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深化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设计,确保光伏系统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并满足结构、电气及防火安全要求。墙面安装的光伏发电组件应符合安全性及功能性标准。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建筑,还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系统或组件损坏导致部件坠落伤人。
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变相取消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施工图审查机构也不得为此类设计变更出具合格意见。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责任主体在进行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时,需对光伏发电系统和发电组件进行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若发现擅自取消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情况,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责令改正。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广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市新建公共建筑和新建工业建筑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鼓励新建居住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
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的深化设计,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且应满足结构、电气及防火安全的要求。安装在墙面的光伏发电组件应满足相应的安全性及功能型要求。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建筑,应设置安装和运行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防止光伏发电系统或发电组件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进行审查,未按规定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的,或采取在设计文件中标注“业主后期自理”“业主二次深化”等方式逃避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应用的项目,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光伏建筑一体化深化设计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要求原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并进行审查。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取消或变相取消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为类似设计变更出具审查合格意见。
五、建设、施工、监理、设计等责任主体在建筑节能分部验收时对光伏发电系统和发电组件进行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对擅自取消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
六、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