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光伏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加强光伏电站文明生产工作,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光伏电站整体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员工行为,展现光伏电站与员工的精神风貌,制定本制度。
2.1.1是光伏电站文明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站的文明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3.1.1文明生产工作和发电生产任务应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的管理模式。
3.1.2文明生产以光伏电站自查自纠为主,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光伏电站文明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考核。
3.2.1员工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语言、举止文明,不乱丢杂物,不随地吐痰。
3.2.2在岗员工着装应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要求,着装整齐,佩带工牌,坚守岗位,秩序井然,认真执行光伏电站相关制度。
3.3.2日常运行值班记录、巡视检修记录、设备、工器具管理台账等和各种报表数据齐全、准确、及时,记录清洁、无涂改,文字工整;交接班全面细致;监盘坐姿端正,注意力集中。
3.3.3班容班貌好,办公室、休息室做到“五净(门窗、桌椅、地面、箱柜、墙壁)”、“五整齐(桌椅、箱柜、桌面用品、上墙图表、柜桌内物品)”。
3.3.4沟道、孔洞盖板整齐平整,遮拦齐全;楼道、平台、栏杆和扶梯齐全完整。
3.3.5.2设备无积水、积尘、积油、积垢;仪表、控制盒保护盘前后(内外)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积尘、无杂物。
3.3.5.3发电设备、公用系统及辅助系统无严重漏点;光伏发电支架、中控楼内生产、生活用设备、用具清洁整齐;光伏发电系统和变电站设备清洁、无锈蚀,光伏发电系统及支架外表面影响性能、寿命的表层脱落应有补救措施。
3.3.5.4设备命名标志准确齐全,并有巡视路径图,变电站巡视路径指示醒目规范。
3.3.5.5认真实行定置管理,库房备品备件、工具、仪器排放整齐有序,帐卡物相符,规格名称准确醒目,便于作业。
3.3.5.6检修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文明施工,按照“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推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和“工完料尽场地清”的要求进行施工。
3.3.6.1建筑外观整洁完整,屋面、墙壁不漏水,天沟及落水管排水畅通,门窗及玻璃完整明亮。不得擅自对楼板打孔(必须打孔应经站长批准,事后立即封闭);无积灰、无蛛网。
3.3.6.2建筑物内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所有地面无积灰、积水、积油及垃圾,走道、扶梯、平台等所有通道清洁畅通;备品、机具、材料等整洁,放置有序。
3.3.7.1变电站道路平整畅通,无杂物;变压器、开关设备四周无杂草;变压器、开关、互感器无渗漏油;鹅卵石层不积灰,无油垢。
3.3.7.2配电室、电子设备间地面,电缆全部用防火材料封堵,室内无杂物,防小动物措施严密。
3.3.7.3电缆沟不积水,无垃圾杂物,防火阻隔符合规定,盖板封堵严密。
3.4.1站区有明确的卫生责任区域划分范围,无卫生死角;站区道路、场地清洁整齐,无杂物,无乱堆放设备材料。
3.4.6站区内环境整洁,需到指定场所吸烟,地面无烟蒂,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
3.5.1接听电话时,首先应表明接听者的单位、职务、姓名。例如调度来电话时,接听者应说:“您好,××光伏电站,站长/当值主值/当值值班员某某”,当知道对方身份后说:“某某调度您好或某某主任您好或某某总您好,您有何事或有何指示”,若对方身份不明确,应说:“请问您是哪里,您贵姓,您有何事”,然后对对方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接听电话时要注意礼貌用语,语言简练、准确。
3.5.2上级参观人员进入中控室,当值人员应起立鼓掌表示欢迎,由站长介绍光伏电站的概况和运行情况,对于第一次来光伏电站的领导或其他人员,应从光伏电站的地理位置、总容量和理论光能利用小时数、光伏系统开始安装、结束、调试、试运行到正式投产的情况及变电站运行方式做简要介绍;对于已多次来光伏电站的则简要介绍光伏电站现阶段运行情况,并根据来访者所提问题做出回答。
为实现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向生产运行的平稳过渡,确保项目投产后安全稳定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2.3 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2.4 dl 409-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3.3.4负责执行光伏电站送电前验收、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4.1生产准备的内容4.1.1光伏电站生产准备期:是指从项目开工开始,到本工程通过360h试运行,通过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进入生产期为止。
4.1.2生产准备内容包括: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生产机构,合理配置运检人员,统筹安排员工培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购买或完善,管理文件编制及建立管理信息报送机制等工作。
对于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公司组织编制生产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培训安排、管理文件建立、辅助物资购买或完善、环境管理、管理信息报送机制、送电前验收、光伏发电系统调试、360h试运行及工程移交生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编制完成后,经发电公司批准后,发布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生产准备工作计划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设置运行班组、安全组织机构,有效实施对生产管理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装机容量40mw及以内独立光伏电站(有升压站)劳动定员11人;装机容量40mw以上独立光伏电站,每增加10mw装机,增加初级运维员2人,在光伏电站工程施工前完成全部人员定编、定岗工作。
在项目开工后,按照先管理人员(站长、主值)后生产人员(运检人员)的顺序,首先配置管理人员,在工程移交生产前完成全部运检人员配置工作,且运检人员中应配备有熟悉机械、电气等专业的技术人员。
根据基建计划进度,公司制定光伏电站各岗位的培训计划,按期完成,有资质证件(电工进网证、调度证、主值证、安全员证、技术监督专责证)要求的岗位需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a光伏发电设备厂家的运行维护手册、检修手册、安装手册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光伏电站安全规程》、《光伏电站运行规程》、《光伏电站检修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规程、导则。
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发电公司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制度。
《光伏电站制度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在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
《光伏电站规程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经站长批准后在光伏设备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现场检修规程》经站长批准后在整个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后6个月内发布实施。
《光伏电站预案汇编》由发电公司编制模板,光伏电站建立编制小组,根据本光伏电站实际,按照模板进行编制,经当地安监部门审核批准后,经站长批准后在光伏发电系统投产前3个月发布实施。
在试运行前3个月,按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各种表格的`准备工作,并在设备试运行过程中按制度执行。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的辅助物资准备包括建立和完善专业设施(包括存储仓库、消防设施等),按先进实用的原则配置安全工器具、检修工具、仪器仪表,制定备品备件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按要求配置工器具(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起重器具、计量器具及其他工具),所有工器具必须是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部分工器具需经过所在地电网公司入网许可,并经检验部门检定合格,专人管理,定期送检,具体按《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根据设备厂家的意见、建议,制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计划,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包括光伏发电设备备品、辅助设备事故备品、电气设备事故备品、一般备品备件和消耗性材料等,以维持正常的发电生产以及消除设备缺陷、加快事故抢修进度的需要,提高设备利用率。做好备品备件的检验、入库的管理工作,具体按《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按要求配置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期检验,并出具相关检验合格报告,具体按《消防管理制度》执行。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变电站周边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工作应全部完成,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4.3.6.1信息报送应与生产准备同步开展。光伏电站整套调试前,完成电网公司、光伏电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分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光伏电站实时监控系统、功率预测系统),确保光伏电站在并网发电后能够及时准确将有关数据上报。
4.3.6.2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应具备远程实时监控系统接入能力,应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光伏电站监控数据与互联网连接时,应采取可靠、必要的隔离措施,避免光伏发电系统运行监控系统遭到破坏。
4.3.7.1以上工作均准备完成后,工程部向经理提出验收申请,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具体按《变电站送电前验收管理制度》执行。
4.3.7.2公司内部完成送电前验收并将相关问题整改完成后,向电网公司提出送电前验收申请,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进行送电前验收。
为顺利进行光伏发电系统调试工作,在调试前应先通过电网公司、质监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专业检查、验收。
光伏电站参与由设备厂家组织的单体调试工作(包括单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参加验收,设备厂家将光伏发电系统调试资料移交给工程部。
a光伏电站参与由设备厂家组织的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对调试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提出意见。
b光伏电站参与调试质量验收及结果评定,设备厂家将光伏发电系统调试资料移交给工程部。
在工程启动开始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少于光伏系统累计接收总辐射达360h的时间后,当地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大于光伏系统规定值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光伏发电设备厂家提出的试运行预验收报告和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360h试运行验收,具体按《光伏发电设备试运行管理制度》执行。
光伏发电设备完成360h试运行验收后,工程部向公司提出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申请,公司启动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工作,具体按《工程移交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5.1本制度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5.2本规定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
为有效防止由于冰冻、雷击、沙暴及小动物原因造成光伏电站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1 gb 50169—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2 dl/t 596—1996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4·1防冻工作气温骤冷时,检查注油设备的油面以及加热设备运行情况;大雪时,检查室外设备有无闪络放电、设备接头有无积雪、判断发热情况、设备有无受冻结冰等现象。发现缺陷时应采取措施,具体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雷击对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备、建筑设施的.安全威胁较大,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设备、建筑损失和人身伤亡,是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之一。
4·2·1·1熟悉了解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备、线路、建筑设施的防雷装置设施,掌握光伏电站内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的特性、结构布置及在使用中的情况。
4·2·2·1防雷装置定期试验检查,按《dl/t 596—1996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4·2·2·3接地装置每三年由相关专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包括光伏电站升压站、光伏发电系统、独立避雷针和有架空避雷线的线路杆塔接地电阻测试。
4·2·2·6运行人员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及雷雨前后,对防雷装置应增加巡视,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对电气设备、引下线、接地线、接地体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检查连接处是否可靠、有无腐蚀、生锈脱焊,接地体有无外露、断裂、深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填写附表85“防雷检查记录”。
4·2·3·1光伏发电系统电气设备和升压站要求接地电阻达到设计标准,在测量时,接地电阻达不到设计要求,应采取措施,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2·3·2在每年季节性检查时,发现防雷装置有缺陷,光伏电站应尽快组织消缺弥补,防止或减少雷击造成的损失,具体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3·1沙暴发生时,视情况及早将光伏发电系统停机,并且对各类设备做好各项预控安全措施,防止造成设备损坏。
4·3·2沙暴发生后,根据情况对各类设备增加巡检次数及灭灯检查项目,巡检时发现缺陷应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具体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执行。
4·4·1防小动物工作由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室内外电缆盖板是否齐全、破碎,进入开关室、箱变等处电缆沟是否有洞隙,孔洞封堵是否严密,门窗、门锁、插锁、通孔、百叶窗是否完好,驱鼠器工作是否正常,填写附表38“变电站防小动物措施巡查记录”、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线路及道路巡查记录”。
4·4·2在光伏电站中控室、库房、开关室、低压配电室等生产用房与场所应配置鼠药,并定期更换。
4·4·3在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开关室、中控室、安全工器具室、通讯室等必须设置防鼠挡板。
4·4·4对更换电缆等工作,须临时打开堵塞的孔洞和墙时,应采取防小动物进入临时措施,待工作结束时,立即封堵并且对全部封堵小动物进入的孔洞进行检查。
4·4·6工作人员进出中制室和开关室等处时,必须随手关门,以防小动物进入造成事故。
4·4·8经常检查生产用房防小动物设施的完整性,防止小动物进入;及时清除设备周围场地杂草,消灭小动物的栖身之地。
4·4·9一旦发现有小动物痕迹及进出孔洞,应立即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
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光伏电站以外的人员,包括进入光伏电站进行施工、参观、检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人员。
外来人员进站时,光伏电站需将外来人员进站信息登记在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中,具体按如下条款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4.1外委单位人员管理
4.1.1外委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4.1.2所有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人员必须经光伏电站进行安全培训,在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中签名确认,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作为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业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权责令其离开作业现场。
4.1.4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装计量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过负荷措施。
4.1.5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先停止作业,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后,工作负责人与光伏电站站长、主值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1.6外来人员未经运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1.7作业区域严禁吸烟,作业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2.1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得到光伏电站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2.2参观、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运行人员交代好注意事项,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参观、检查。
4.3.1其他外来人员必须在取得光伏电站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为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在现场调试完成后,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利用率水平满足设计要求,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制度。
3.1 经理主要职责3.1.1 负责批准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验收申请。
4.1 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4.1.1 各安装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和各光伏发电系统调试验收已合格。
4.1.2 批次或全部调试验收合格的光伏发电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无缺陷、无故障连续运行。
4.1.3 当地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应大于光伏发电系统规定值。
4.1.4 在批次或全部光伏发电系统启动试运行前,质检中心站已对本期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
4.2.1 调试单位向工程部提出试运行申请报告,工程部向公司提交附表13“验收申请表”。公司组成验收小组,经理担任组长,组织调试单位、工程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试运行验收检查,填写附表4“光伏发电系统试运行验收检查表”。
4.2.3 工程部将附表8“缺陷整改计划”发送给相关的供应商,并组织相关供应商对缺陷进行整改。
4.2.4 整改时间节点到期后,检查小组对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附表9“缺陷整改完成情况验证表”,并将整改证据存档,同意调试单位提交的试运行申请报告,光伏发电系统进入360h试运行。
4.3.1每块太阳能组件应连续、稳定、无故障运行至少光伏系统总辐射强度累计为360h,则视为试运行合格。
4.3.2系统进入试运行后,调试单位人员需把所有各汇流箱组钥匙按时交回,由光伏电站统一管理。
4.3.3.2 气象条件(包括风况、光照强度和环境温度)超出技术规范规定的运行范围。
4.3.4.1 试运行期间,如出现额定光照强度,系统应达到额定出力,否则需重新进行试运行;如没有出现额定光照强度,试运行时间顺延120小时,如仍未出现额定光照强度,将视为系统在额定光照强度时可达到额定出力。
4.3.4.2 试运行期间,系统在光照强度降到不能发电的强度下,厂家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设备区域进行临时检修,如需必要情况,必须经光伏电站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进行维护,且此系统重新计时,否则所有系统试运行结束,重新进入试运行。
4.3.4.3 试运行期间,允许系统的自动和用户级别的远程复位以及不需要任何部件修理或更换的手动复位,但通过上述复位不能恢复运行的任何停机将视为故障,需重新进行试运行。
4.3.4.4 通过复位(系统的自动和用户级别的远程复位以及不需要任何部件修理或更换的手动复位)纠正的累计停止时间超过试运行时间的6%时,需重新进行试运行。
4.3.5光伏电站运检人员每小时填写一次附表11“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考核记录”,每24小时汇总一次填写附表12“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测试记录”,最后均需调试人员签字确认。
4.3.6 进入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的光伏系统,调试人员可远程监视,但不得擅自进行远程操作,一旦发现视为故障时间,所有系统退出试运行;如遇故障停止需要复位时,光伏电站人员须告知调试人员,由调试人员进行操作,并在附表11“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考核记录”中记录操作内容。
4.3.7 试运行期间,在必要的情况下,调试人员及光伏电站人员可共同进入光伏发电系统,但光伏电站人员无权操作光伏发电设备。
4.3.8.1 如因设备厂家原因未能达到保证指标,设备厂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设备进行改进。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及设备厂家人员的技术服务费均应按相关记录由卖方承担。如需将任何设备运出光伏电站进行修理或更换,设备厂家应在一个月内将修理或更换后的设备运抵合同现场,并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在改进完成后进行第二次试运行。
4.3.8.2 如果第二次试运行因设备厂家原因仍未成功,设备厂家需整改后开始第三次试运行。如果第三次试运行由于设备厂家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指标,公司有权向设备厂家要求对该台设备进行退货,同时由设备厂家用合格的设备代替未达指标的设备,并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具体时间由公司与设备厂家协商确定。在第三次试运行期间发生的所有改进费用(包括双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均应由设备厂家负担。
4.3.8.3 如果在第二次试运行中因公司原因仍未能达到保证指标,公司应对设备进行预验收并由双方现场代表在第二次试运行完成后签署预验收合格证书。但设备厂家仍应协助公司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设计指标。
4.3.9 系统调试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试运行应在4个月内通过。如果在此限期内系统因设备厂家原因无法通过试运行,公司有权要求设备厂家更换试运行无法通过的系统,由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设备厂家负担,并承担相应系统发电量损失赔偿费(停机时间按光伏电站运行系统的平均功率计算)。
4.3.11 试运行结束后,为了测试监控系统数据备份的功能,需协商设备厂家对系统做一次系统数据崩溃并恢复的测试。
试运行过程中,光伏系统各项指标均符合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要求,检查小组填写调试单位提供的预验收合格证书,经经理批准后,完成光伏发电系统360h试运行。
5.1 本制度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检查与考核。
为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1 定期检修:根据《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2.2 临时检修: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
2.3 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 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3.2 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2.3.3 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行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2.4 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
4.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4.1.1 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
5.1.1 光伏发电系统分配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行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行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行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行人员保存。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修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根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
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在定期检修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修工作。
定期检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修的具体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修情况”栏目内。
5.3.1.1 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行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
5.3.1.2 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
a 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b 紧急缺陷的处理:检修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行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c 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修班组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修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修人员可自行处理。
e 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运行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修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修具体工作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a 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 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 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行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临时检修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修情况”栏目内。
5.3.4.1 光伏电站每月在月报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5.3.4.2 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3.4.3 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行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5.4.1 供应商如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停电。
5.4.2 供应商检修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送电。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光伏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7
2.2 gd 001-20xx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2.3 gd 002-20xx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 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2.4 gd 003-20xx 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3.1.1 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3.1.2 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
3.1.3 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
3.1.4 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1.1 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4.1.2 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4.1.3 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
4.1.4 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
4.1.5 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
4.2.1 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
4.2.2 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
4.2.3.1 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
4.2.3.2 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
4.3.1 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
4.2 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
4.3 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
4.4 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
4.3.3 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
4.4.1 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
4.4.2 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
a 验收小组应填写附表58“光伏发电系统检查表”,对光伏发电系统逐批逐项进行检查,检查完成后编写光伏发电系统检查报告。
b 应有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参加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的最后一次定检维护,监督定检维护项目的完成情况,同时对光伏发电系统进行初步的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详细记录。
c 光伏发电系统检查项目所列内容和定检维护项目一致的可在定检维护时完成,以提高验收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光伏发电系统状态检测与故障诊断是指通过各种检测手段测量、分析,以判断光伏发电系统是否存在潜在的内部缺陷或故障。
合格率指标分为单批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和批次平均合格率,单组光伏发电系统合格率不应小于100%,批次出质保平均合格率应不小于99%。
记录质保期内所有光伏发电系统的故障或报警发生次数、持续时间及其故障或报警类型和编码,统计单一故障持续时间占总故障时间的百分比及单一故障发生的频率百分比,分析故障原因及存在隐患,如果是光伏发电系统本身设计及制造质量问题,应与供应商交涉予以解决。
电能质量测试方法按gb/t 29319-20xx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执行。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要求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出具整改报告。
验收小组对整改结果再次验收,所有验收结果应满足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和公司双方依据合同规定接受验收结果后,签署由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最终验收文件。若仍存在遗留问题,则在最终的验收签字文件中应明确遗留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及解决期限,具体如下:
4.6.1 公司自行出质保验收的应含有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的检查及检测报告,对于由委托方完成的验收项目所出具的验收报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主要报告文件有:
4.6.2 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对检测过程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法、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记录及整改报告,并需附有公司的认可文件。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光伏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8
光伏施工现场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安全、效率和质量问题。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光伏施工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可以根据具体的工程规模、地点和施工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2.安全教育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复训。3.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2.质量控制: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结束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检验。3.质量验收:工程完成后,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文明施工要求: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保护周边环境。
1.物料采购:物料采购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确保原材料的质量。
2.物料存储:对物料进行合理存储,防止因存放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浪费。3.物料使用: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使用物料,避免不必要的损耗。
1.人员配置: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置施工人员,确保施工力量的充足和专业化。
2.外部协调:与当地政府、社区、供应商等外部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持续改进: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施工管理流程和方法。3.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新技术、新工艺的培训,提高施工能力。
施工队长应确保施工队伍遵守本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施工队伍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确保施工进度。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有序,施工设备摆放规范。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防止盗窃、损坏等行为发生。
施工人员应遵守环保规定,合理使用资源,减少浪费。施工单位应建立环保责任制,对环保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光伏施工现场管理部门所有。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安全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危险区域得到有效隔离。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重点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稳定可靠。
加强施工进度的监控和调整,确保施工进度与计划相符,避免因进度滞后而影响整体工期。对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进度的顺利进行。
施工人员应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不得随意乱丢垃圾、破坏设施。加强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