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
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光伏发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供货期: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算起,以采购人下达的每批次订单为准进行供货,7个工作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除满足上述第1条中的要求外,还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产品的代理授权函。时间:2023年03月20日 至 2023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相关推荐: